2011年10月31号下午5点,西安高新区金花商场二楼某女装店里走进一位单身男客人。一个男人逛女装店,难道是给老婆买衣服?一番查看后,这个客人马某选定了一件价值4万元的皮草。
西安市雁塔区检察院公诉科 白伟:马某就将那件衣服搭到自己胳膊上,又将自己的外套搭到那件衣服上,然后就镇定自若地走出了该商店。
闹了半天他是来偷东西的。很快,服务员发现这家价值不菲的皮草不见了,于是在店里大声呼喊“抓小偷”。这时候,马某刚刚走出店门,也许是做贼心虚,他径直走到另一件服装店,把刚刚偷来的皮草挂在衣架上。
西安市雁塔区检察院公诉科 白伟:对面那家商店的销售人员发现马某形迹可疑并询问其放衣服的原因,马某未说一句话就转身离开了。
滑稽的是,由于对地形不熟悉,马某放下衣服后,不知怎么转了一圈又经过了刚才偷衣服和放衣服的商店门口,被服务员指认后,让商场保安给当场抓获。
西安市雁塔区检察院公诉科 白伟:据马某自己交代,他属于吸毒人员,偷这件衣服的目的就在于去筹集毒资,所以当他看见这件衣服标价将近四万元的时候,他就实施盗窃,目的在于筹集毒资。
因为涉嫌盗窃,马某已被西安雁塔区检察院提起公诉。