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福建省限期关停淘汰小皮革企业

来源: 中华人民共和国环境保护部 编辑:fursmall 阅读:509 日期:2010-10-11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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裘商网消息:以下是裘商网行业资讯为大家提供的福建省限期关停淘汰小皮革企业的新闻资讯,我们一起来看看。

日前,福建省政府向福州、漳州、泉州、莆田市政府下达《皮革行业污染整治工作责任书》,将限期关停淘汰小皮革企业。

  福建省皮革制品行业规模以上企业有1000多家,产区主要分布在泉州、漳州、福州、莆田等地。今年上半年,省人大调研发现,制革企业污染问题突出,环保治理不到位,对所在地区水环境造成严重影响。在调研涉及的117家制革企业中,涉嫌违反制革行业产业政策的有18家,违反环评制度的52家,违反三同时制度的96家,擅自闲置或不正常使用水污染处理设施的9家,超标排放污水的21家,私设暗管的4家,未按规定单独处理含铬废物的80家,涉及其他环境违法问题的38家。今年7月,省政府办公厅下发加强皮革行业污染防治工作的通知,要求坚决淘汰落后产能,提高皮革企业准入条件;严格控制皮革产能总量和污染物排放总量;促进运用先进生产工艺,提升皮革企业生产水平;落实污染防治措施,提升皮革企业污染防治水平;加强皮革环境监管。根据责任书要求:现有生产规模3万标张/年以下的皮革企业一律立即关停淘汰。2012年1月1日起,关停淘汰生产规模10万标张/年以下皮革企业。2015年1月1日起关停淘汰生产规模30万标张/年以下皮革企业。过渡期只允许加工蓝湿皮、二层皮,不得加工原皮。现有规格2.8*2.5米及以下的皮革加工转鼓,于2012年1月1日前强制淘汰。

  责任书还要求,新建、扩建、迁建皮革企业,规模必须达到30万标张/年以上,且必须布局于皮革集控区内,其废水经处理后深海排放,不得排入江、河、湖、库。所有皮革企业须采用国家推荐的清洁化生产技术,分期分批实施强制清洁生产审核。同时于今年年底前完成含铬废水、含硫废水、综合废水、生活污水、雨水的分流改造分治,其中含铬废水、含硫化物废水须经单独预处理达标后,方可排入综合废水处理设施。皮革集中区域要建设统一的废水集中处理设施和规范的中控系统,确保达标排放。所有皮革企业含铬废水单独处理设施出水口、综合废水处理设施出水口,以及皮革集中处理设施必须安装在线监控设备。禁止随意丢弃皮革固体废物或排入废水处理设施。皮革企业必须远离居民区,设置必要的防护距离,防止恶臭污染。自明年起,省政府将对责任书执行情况进行检查,并将检查结果予以通报,列入领导干部政绩考核的重要内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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